公共管理学院2019届毕业生毕业及授位条件公示
2019年04月12日  点击:[]

一、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1.毕业条件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获得不低于175的总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121.5个学分,不低于53.5的选修课程学分,选修学分中包含不低于10个通识课程学分。对于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应取得艺术类通识课程的学分。

 2.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学生本科毕业时,满足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要求者,获得课外素质教育模块10学分,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二、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1.毕业条件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获得不低于175的总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的121.5个学分,不低于53.5的选修课程学分,选修学分中包含不低于10个通识课程学分。对于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应取得艺术类通识课程的学分。

 2.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学生本科毕业时,满足《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 》要求者,获得课外素质教育模块10学分,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三、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1. 毕业条件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必须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获得不低于176的总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的126个学分,不低于50的选修课程学分,选修学分中包含不低于10的通识课学分。对于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应取得艺术类通识课程的学分。

  2.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学生本科毕业时,满足《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要求,获得课外素质教育模块10学分,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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