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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2023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25-07-10   信息来源:    浏览量:

一、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研究生思想品德及学术道德遵守情况,课程成绩及必修环节完成情况,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围绕学位论文质量提升工作,重点突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研究进度及阶段性成果、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法、下一步研究计划等进行过程质量把关。

2.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已通过、研究课题已取得明显进展,方可进行中期考核。硕士生中期考核在第5学期第3周前完成,与开题答辩通过至少间隔6个月。

3.研究生中期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按学科方向分组进行集中考核,导师回避。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专家小组主要由硕士生导师组成,专家小组不少于3人,其中组长1人。专家小组重点对研究生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论文进度、后续工作及存在问题等进行考核,结合导师评价,给予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与修改意见。

4.中期考核结果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优秀比例不超过同期参加考核的同培养层次人数的10%,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在学业奖学金评定予以加分;中期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上等级者方可参与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中期考核排名后10%的研究生为考核不合格,并列入质量跟踪名单,硕士研究生须在不少于3个月后重新申请进行中期考核;对中期考核结果2次不合格者实施分流管理。

中期考核的其他规定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修订)》执行。

二、考核时间

    2025年9月15日—19日。

三、考核程序

1、研究生提交中期考核申请。

2、导师线下进行审核。

3、专家小组考核。

研究生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中期考核答辩,专家小组重点对研究生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论文进度、后续工作及存在问题等进行考核,结合导师评价,给予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与修改意见。

4、学科方向负责人(学术带头人)审核。

5、学院审定。

学院负责对中期考核结果进行审定,审定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结果导入系统并打印汇总表,经院长签字后报送研究生院。

6、未通过的学生三个月后进行二次中期答辩。




 公共管理学院   

2025年7月10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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