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走访深汕特别合作区并签订人才培养合作协议
2019年07月24日  点击:[]


7月15日,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詹绍文率队一行赴深汕特别合作区(简称“深汕特别区”)实地考察,并与深汕特别合作区就签订《人才培养合作协议书》开展交流。根据协议,双方合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互补的合作共赢原则,在人才培养、学生实习就业等方面共同构建人才培养合作平台,为国家、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深汕特别区组织人事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深汕特别区人才服务中心主任黄晓椿介绍了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基本情况、资源优势、发展规划及人才招聘计划。他表示地区经济发展离不开人才引进和培养,与我校建立人才培养基地,将对今后校地合作、产学研一体化等方面,建立长效联系机制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詹绍文院长介绍了学校的发展情况,特别对公共管理学院的组建、师资情况、学科建设、科研领域等做了详细介绍,詹院长表示学校培养人才就是为了服务国家经济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深汕特别合作区成立以来,取得了飞跃发展,充满了机遇与挑战,学院将以此为契机,加大学生到深汕特别区实习就业的工作力度,为地方建设、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专业人才,将学校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连接得更为紧密,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合作,实现共赢。



     链接:深汕特别合作区(简称“深汕合作区”)位于粤港澳大湾区最东端,西接惠州,东连汕尾海丰县,距离深圳坪山区60公里。总面积468.3平方公里,海岸线长50.9公里,下辖鹅埠、鲘门、小漠、赤石四镇,2011年2月18日,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复《深汕(尾)特别合作区基本框架方案》,正式设立深汕特别合作区。2011年5月21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将“中共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作委员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牌子授予深圳、汕尾两市,合作区正式运作。2018年12月16日,中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揭牌,深汕特别合作区正式成为深圳第“10+1”区,掀开了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的新篇章! 2019年3月25日上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2019年工作会议在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召开。随后,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11个新设机构集中完成了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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